5月23日,保康县寺坪林站接收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
当日中午,寺坪林站接到群众来电反映,有一只野生动物误入其工厂园区受伤,请林业部门前去救助。该站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经判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其右眼充血,一侧翅膀散开,行动不便,情况十分危急。
为了确保这只猫头鹰健康放养,该站将其送往保康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康复疗养,待康复后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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