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标后监管新思路、新方法,开展标后履约信用评价、执法检查等工作,并将结果有效应用到招投标市场,切实推进标后履约现场与招投标市场“两场联动”,督促企业诚信履约,促进招投标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评价机制。印发了《关于开展标后履约信用评价的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结合自身管理情况,依据客观事实和评价指标,在工程合同内容或工程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完毕后,对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填写《保康县“评定分离”项目标后履约评价表》,评价结果报行业监管部门评估并同意后,由监管部门统一在保康县政府网公示。
二是加强标后履约检查。今年8月,保康县公管局会同住建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县2022年5个在建重点建设工程,总中标金额5.2亿元,开展标后履约情况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建设合同签订、转包和违法分包、关键岗位到岗履职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被检查单位,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标后履约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招标人定标前查阅承包商近3年的履约评价结果,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评价总体结果为优秀的承包商,实现招投标市场与履约现场的联动。截至目前,全县已对14家施工企业、26个项目进行了标后履约信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