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年野生槐树有了“身份证”
2024-05-27 16:19:14    作者:罗笑尘 马天坤

野生古树是承载文明记忆的“活化石”,是地区大自然变迁的见证者,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保康县位于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境内生态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84.09%,其中野生古树名木共有109科1018种1723株。2021年以来,保康县检察院持续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活动,针对检察履职中发现的野生古树名木缺乏保护等问题,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加强野生古树保护力度和监管常态化。

去年年底,保康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移送线索,称过渡湾镇有一棵野生古树急需管护。经检察干警实地调查发现,该古树未挂牌、周围未设置防护栏,树木主干中空,树根裸露,部分树枝已经枯败。经走访调查还发现,除该棵古树外,全县大部分野外散生的古树大多无人管理,使这些“有生命的文物”不仅面临虫害等自然威胁,还因缺少专门管护而更容易遭到破坏、盗伐。

保康县检察院立案后,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确定树种树龄。经核实,该古树系野生槐树,树龄为200多年。根据《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树龄在100年至299年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布三级保护,该野生槐树正在保护条件之内。随后,保康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保护工作,清理该古树周边杂草杂灌,砌墙固土保护,同时把该槐树纳入县古树名木档案,通过古树名木监测保护APP进行信息采集和全面体检,实行挂牌保护,让群众知晓,让社会监督。并对全县范围内所有野生古树进行全面排查,重新登记,落实管护责任人,让每一棵野生古树得到“守护”。

收到行政机关书面回复后,检察机关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及特邀检察官助理对该古树进行“回头看”。烈日下的古槐树枝杈曲折,苍翠袭盖,树干粗硕敦实,挂着新办理的“身份证”,整体长势良好,焕发出新的生机。

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今年3月,保康县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对部分古树挂牌保护情况现场回访,同时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拍摄专题宣传片、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提升全民对古树名木保护的认同感和守法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关注古树名木、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下一步,保康县检察院将结合县域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地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管合力,打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组合拳”,有效保护秦巴山区野生植物和区域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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