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活动
2024-07-18 17:09:54    作者:宋德杰    来源:保康融媒网

自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消保条例”)施行以来,保康县消费者委员会充分发挥牵头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消保条例相关精神,营造公平公正的放心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

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召开贯彻落实消保条例专题会,要求消费者委员会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组织消保成员和公用企业及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营造全县上下,社会各界都关心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浓厚氛围。

抓住重点,提素质强能力。印制消保条例单行读本宣传资料,分发给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消保成员单位以及公用企业相关业务人员,要求人人学条例,个个用条例,不断提升处理投诉举报能力和水平;组织收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系列解读课程网络直播培训,为今后高效办理12315投诉举报提供理论依据,加大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规范新业态下的消费行为,‌促进消费市场的繁荣发展。

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措并举,利用融媒体广播电视、大型商超、酒店等经营主体电子屏幕,循环滚动播出消保条例相关内容,做到县直乡镇居民家喻户晓,老少皆知,提高城镇居民知晓率,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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