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医保基金支出结构,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从今年起,保康县实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总额预算管理。
据悉,门诊统筹基金总额预算实行属地管理、分别核算,适用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包括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不含特药门诊等)的结算。我县参保人员在县域外、襄阳市域内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统筹费用按所在地医保年度清算标准(年度支付系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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