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将下调
2024-12-09 17:14:50    作者:余德明 付可婷    来源:保康融媒网

近日,国家医保局积极回应群众呼吁,统一部署规范常用肿瘤标志物检验项目价格,从2024年12月9日起执行价格调整。

此次下调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含:糖类抗原测定、癌胚抗原测定(CEA)、甲胎蛋白测定(AFP)、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血清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测定、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NSE )、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SCC)、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TPSA)、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FPSA)、复合前列腺特异性抗原(CPSA)测定等10个检验类条目。

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二级医疗机构在三级医疗机构价格基础上下浮10%,一级医疗机构在三级价格基础上下浮25%,各级别医疗机构执行对应的最高限价时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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