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康县人民法院与保康县公证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康县支行共同签署《公证提存资金监管业务合作协议》。
对于符合公证提存条件的案件,保康县人民法院将移交保康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提存手续,公证处开设专门账户保管,双方建立专门台账登记管理。同时,县人民法院、县公证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康县支行将定期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对提存生态环境修复保证金的有关情况进行共同监督,确保公证提存流程安全、准确、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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