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提高生育保险门诊产前检查待遇标准
2025-07-24 15:50:25    作者:李向萍

为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保障全县参保女职工的切身利益,我县将提高生育保险门诊产前检查待遇标准。自2025年8月1日起,生育保险门诊产前检查待遇标准上限由每人500元统一上调至每人1000元。

Copyright©2019 保康融媒网 版权所有

主办:保康融媒体中心

备案号:鄂ICP备19014084号-1

鄂公网安备 42062602000060号

本站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10-5818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