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马桥镇马桥街的居民杨显珍,其社保卡上收到了一笔由县人社部门发放的3277.6元的养老保险费补贴。这笔款项源于一项惠及大龄失业人员的新政策。
“太感谢你们了,如今国家政策真的太好了!这让我真切感受到了国家的关怀和温暖,在面对生活困境时有了更多的底气和信心。”杨显珍感激地说。
据了解,杨显珍享受的是针对“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政策。该政策所指的“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也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据悉,要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缴费。这项政策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实施。符合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在自行缴费参保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即可申请一次性补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相关费用将于次月底前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社保卡银行账户。杨显珍正是这项政策的受益者。
“我们通过精准数据比对,主动对符合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政策宣传和电话指导,帮助他们及时完成申领。”保康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对符合条件的人群做到‘应发尽发’,切实减轻他们的养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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