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检察院组织学习“渝检护‘未’团队”先进事迹
2025-09-25 16:06:20    作者:王楠    来源:保康融媒网

近日,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简称“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并宣传发布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社会向他们学习。9月23日,保康县检察院积极组织干警集中收看《时代楷模发布厅》专题节目,深刻领悟榜样的力量。

作为全国检察机关首个获此殊荣的先进典型,渝检护“未”团队以守护青春成长为己任、以践行司法为民为初心,用专业履职筑牢法治防线,用温情帮扶点亮希望之光。这份坚守与担当,为干警们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力量与深刻的思想启迪。专题节目观看结束后,干警们迅速分组开展深度研讨,结合工作实际谈感悟、找差距、定方向。

“作为一名扎根鄂西北山区的未成年人检察官,渝检护‘未’团队21年深耕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守,尤其是‘莎姐’工作模式以办案为中心、向预防和挽救两端延伸的实践,让我看到了在保康县这片群山间未成年检察工作的方向。这启发我,山区未检工作要像一把剑,一把彰显法治力量的剑,砍断侵害未成年人的罪恶之手;像一顶伞,一顶汇聚法治温度的伞,用心矫治迷失少年,倾情守护困境儿童;要像一张网,一张织密法治保护的网,依法充分履职,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要像一扇窗,一扇打开法治信仰的窗,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课开进乡村。群山无言,检爱有声,正如团队代表所言‘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我将带着这份感悟继续奔赴每一个需要法治温度的角落,照亮当地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干警雷阳阳说道。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干警李小雪说:“通过学习渝检护‘未’团队先进事迹,我深刻认识到,未检工作不仅是依法办案,更是在办理每一个案件的过程中,用心用情守护孩子的人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是冰冷的法律适用,而是一项需要法律专业、教育智慧和社会担当的系统工程。面对误入歧途的孩子,要做到宽严相济,既守住法律底线,又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面对受害儿童,要用司法温暖抚平创伤,帮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作为一名未检干警,我深知每一个孩子都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希望,每一个案件都关系着一个孩子的未来。今后,我将以渝检护‘未’团队为标杆,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深的为民情怀、更实的工作举措,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刑事检察部干警郭俊说:“作为一名刑事检察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践行‘时代楷模’精神。一是要转变司法理念,融入未检思维。即便在办理普通刑事案件时,也要增强特殊保护意识,更加审慎评估办案方式、节奏对未成年人的潜在影响,避免‘二次伤害’,努力在每一个环节体现司法温度。二是要深化办案效果,做实‘后半篇文章’。不仅要精准指控犯罪,还要学习渝检护‘未’团队‘多想一步、多做一些’的作风。对于案件中暴露出的社会管理漏洞、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源头治理。”

“从法庭上15岁少年的一声诘问到‘莎姐’团队用法治温情照亮成长之路,从李非白检察官为三名孤儿创设检察官与监护人共管账户再到秦宇检察官那句‘看见案子中的孩子’的深情嘱托,这些爱的故事让我深刻体会到‘以创新护未来’的智慧与‘为人民司法’的担当。作为法律政策研究室的干警,我将以楷模为榜样,在工作中做到:以案例精研助司法,深入剖析本土典型案例,提炼裁判规则,为类案处理提供专业参考;以温情施策显担当,将‘德法相伴’理念融入政策研究,探索分级干预矫治等司法温度措施;以研用结合促转化,加强调研成果与司法实践融合,将‘为孩子多做一点’的初心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以专业研究助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事业创新发展。”综合检察部干警杨宪说。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此次学习并非“一次观看、一场讨论”的阶段性活动,而是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精神动员令”。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学习,让榜样力量在“学”上立起思想旗帜、在“赶”上指明实践路径、在“干”上树牢行动标杆,使其真正可感、可学、可追,以更实举措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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