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困难群体的养老保障问题,进一步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今年以来,保康县继续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每人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100元。
县人社局与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共享数据精准比对识别,5月初完成第一批困难群体6019人的代缴工作。为保障困难群体应享尽享,县人社局紧跟省厅下发数据,确定本年度第二批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人数为466人,9月共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4.66万元。目前共计代缴6485人,代缴资金68.45万元,代缴率100%,享待人员306人,享待率100%,实现了应保尽保、应享尽享。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持续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养老权益,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保障作用,让困难群体老有所养。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