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轰!”一阵刺耳的轰鸣声划破了保康县马桥镇张家湾村路段的宁静。12月14日,保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当场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且擅自拆除车辆消音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与噪声扰民的双重隐患。
当日11时许,执勤交警在路面巡查中发现,一辆行驶中的三轮摩托车发出异常巨响,严重干扰了周边群众生活。交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经查,驾驶员项某为追求所谓的“听觉刺激”,私自拆除了车辆尾部的消音器,导致排气噪声远超国家规定限值。民警当场严肃指出,擅自改装消音器不仅制造噪声污染,还会改变车辆排气背压,直接影响动力输出与行驶稳定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经进一步核查,项某未取得任何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典型的无证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项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对其驾驶擅自拆除消音器的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并责令其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与法律告知,项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保康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证,做到“持证上路、合规行驶”;车辆改装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严禁擅自拆除消音器、改装排气系统等影响安全与环境的行为。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采取“定点检查+动态巡逻”模式,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无证驾驶、噪音扰民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辖区道路安全、文明、宁静的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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