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无情人有情,民警调解暖人心。”一起本可能激化的交通事故纠纷,在民警的及时介入与温情处置下,被成功化解在萌芽状态。1月15日,保康县公安局过渡湾派出所秉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理念,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促使事故双方达成和解,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

1月8日13时许,在保康县过渡湾镇孔府山庄附近,驾驶员吴女士不慎撞倒正推车步行的聋哑老人龚大娘。事故发生后,吴女士当即下车查看情况,却因沟通障碍,无法说服执意拒绝就医、示意其离开的龚大娘,无奈之下选择报警求助。
接警后,过渡湾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面对龚大娘再次明确拒绝就医、欲自行离去的情况,民警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果断将其送往医院进行必要检查,并第一时间联系其家属。民警在现场向双方初步说明事发情况、出示相关证据,家属获悉后表示需先行探望老人,双方约定后续再协商处理。


1月15日下午,过渡湾派出所主动搭建调解平台,组织事故双方开展正式协商。调解过程中,民警出示完整调查材料及医院诊断证明,客观清晰地还原事发经过,并从法律规定、情理道义等多个角度耐心疏导和劝解。最终,在民警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后续赔偿事宜通过保险渠道依法妥善解决,彼此承诺互不追究其他责任,当场握手言和。
至此,这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潜在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离开时,对民警高效、公正且饱含人文关怀的调解工作致以衷心感谢。此次调解,是该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生动实践,也再次印证:只要坚守为民初心、做实做细工作,就能有效定分止争、化干戈为玉帛,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坚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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