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笔者获悉,2016年,县环保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创新工作方式,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件,涉及处罚金额达67万余元。
据了解,对于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构成环境违法及犯罪行为的,该局均按新《环保法》采取“六个一律”处理,各类行政处罚文书均依法公开。同时,实行法律顾问常驻制度,所有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类文书均由法律顾问审核,涉及重大案件均通过局案审会讨论决策,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提高了监管效率。
Copyright©2019 保康融媒网 版权所有
主办:保康融媒体中心
备案号:鄂ICP备19014084号-1
鄂公网安备 42062602000060号
本站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10-5818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