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2019年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一)开始放寒假,普通(职业)高中2018年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五)开始放寒假。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于2019年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开学上课。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放假、开学时间,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需变更放假、开学时间的,必须向县教育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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