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2月25日获悉,县民政局从今年1月起,为2809名农村留守老人购买意外保险。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结合保康实际,在落实国家对留守老人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县民政局从1月起,登记在册、建立台账的2809名留守老人全部纳入团体意外险投保。保险金由县民政局负责筹措,按每年60元/人投保,可享受6000元保险赔偿和1000元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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