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我县召开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会议。副县长朱宝剑参加会议并讲话,副县长罗必生主持会议。
朱宝剑要求,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相关政策,做好工作对接,确保优待程序简化、易于操作;要深化政策宣传,做好政策公告工作,在服务窗口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依法优先”标识,营造全社会尊重消防人员的浓厚氛围,为消防人员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会议宣读了《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从交通出行、教育、医疗、住房、家属优待、公共服务地区优待等六个方面,明确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享受相关优先优待的内容和措施。优待对象为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消防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离)休消防救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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