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保康县马桥镇中坪村村民张中昌看见邻居张建才与刘华平两家因地界归属发生争吵,立即赶到村委会报告。村委会依据《村规民约》组织两家进行调解,化解了纠纷,避免了矛盾激化。这是马桥镇32个村(社区)依据《村规民约》开展村民自治的一个缩影。
1994年起,保康县公安局马桥派出所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指导尧治河村、中坪村、黄龙观村等村(社区),相继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管理合同》(合称《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引导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创业,逐步形成了“共、治、预、新”为特征的“一约四治”山区乡村社会治理新模式。《村规民约》由全体村民大会审议通过,执行主体是村委会,对象是村民,镇党委组织领导,公安派出所全程参与、监督指导,真正做到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
根据《村规民约》,各村每年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并给予奖励。针对婚丧彩礼、宴客攀比之风,有些村《村规民约》专门规定了“红白喜事”办事金额。以往“儿成亲、母致贫”“人情礼金多如毛”的现象得到了根本遏制。
通过推动《村规民约》在全镇落地落实,激发了基层警务效能和社会治理动能。全镇共建视频监控探头314个(套),建设农村警务室32个,选聘治安信息员152名。今年以来,通过微信群、QQ群报告治安问题37件,发布预警信息270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00余条。
目前全镇32个村(社区)全部制定了《村规民约》,依据《村规民约》调处纠纷1.5万余起,接处警量三年下降54.5%,连续两年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事件,“一感两度”测评满意率达98%以上。“发案少、治安好”助推了全镇统筹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2018年,全镇生产总值达到69.12亿元,人均可支配收入2.6万元,被誉为“磷矿之都、水电之乡、药材之园、旅游之邦”,跻身“湖北省百强乡镇”“全省文明乡镇”,马桥派出所被评为“全国一级公安派出所”和“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8月7日,保康县召开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山区乡村社会治理工作会议,擘画了以“四治”为路径,以“六联六共”为重点的山区乡村社会治理新蓝图,在“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的道路上迈得更高更稳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