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襄阳监狱民警将刑满释放人员赵某送回户籍地所在村委会,保康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办、城关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接工作。
在了解到赵某无生活来源,还有精神类疾病情况后,城关司法所经过多方协商,村委会为其提供了米、面、油、被子、棉袄等生活必需品,民政办为其发放救助金1000元,解决了他当前的生活困难。赵某当场感谢了在场的工作人员。
下一步,城关司法所和村委会将继续关注帮扶,积极为赵某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解决他长远的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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