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医院被县医疗保障局评为2019年医保工作先进单位,这是县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对县人民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的赞扬和肯定。
据悉,县人民医院是保康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在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中,为遏制保康医保资金穿底做出了努力,期间还接受了省、市交叉飞行检查,反馈结果良好。多年来,县人民医院医保办认真执行国家医疗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管理新规定,优化工作服务流程,及时准确为患者报销相关费用,患者的每一笔结算费用均实行网上监管,由县医疗保障局集中审核,受到患者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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