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全县最后一家重点管理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证材料通过审查生成排污许可证,这标志着保康县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任务实现双“清零”。
下一步,保康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压实责任,稳步推进排污可发证登记工作,将完成发证但不在系统里的企业列入新增,继续排查系统外企业,做好“摸排分整”工作。
Copyright©2019 保康融媒网 版权所有
主办:保康融媒体中心
备案号:鄂ICP备19014084号-1
鄂公网安备 42062602000060号
本站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10-5818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