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保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交通违法查扣的23辆达到报废条件的机动车进行集中拆解和销毁。县交警大队采取点上查、线上巡、预警拦等专项整治措施,依法查扣了一批拼装车、套牌车和检测不合格的老旧车辆。在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法对这批车辆进行了集中销毁。从源头上消除因报废车辆上路带来的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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