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医疗保险跨制度参保实现互联互通
2020-11-06 16:27:13    作者:卢远萍    来源:保康融媒网

近日,笔者获悉,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医保权益,保障参保人医疗待遇,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实现互联互通。

凡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发生变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6个月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特殊人员医保待遇:复转军人、原享受公费医疗、刑满释放人员终止医保后3个月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3个月以后参保缴费的,缴费6个月后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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