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张祖涛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11月25日保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祖涛同志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保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保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祖涛同志辞去保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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