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的要求,保康县一宗“标准地”已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标准地”即拿地可开工,出让严格实行“净地”规定,即土地权属清晰,征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项目开工“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该项工作的开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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