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陈敬华同志辞去政协保康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0-12-18 16:51:43

(2020年12月17日政协保康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经陈敬华委员本人申请,政协保康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协商通过,根据《政协章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接受陈敬华同志辞去政协保康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政协保康县委员会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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