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12-30 16:16:18

(2020年12月30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保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力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为加快建设开放繁荣精致典雅的绿色保康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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