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0日是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保康县公安局开展“迎警旗担使命”系列活动庆祝节日。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刘锴参加活动。
活动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全体民辅警迎警旗,向警旗行注目礼,升警旗,奏《中国人民警察警歌》,重温入警誓词,展示了新时代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展现了公安民警不忘初心、永做“人民守护神”的使命担当。
当天,县公安局还开展了“今天过节我在岗” 爱民实践活动,民警走进紫薇广场为市民讲解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禁毒和110服务等便民惠民知识。
据了解,2020年7月2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发布,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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