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拆除了马桥镇马桥街村吴某非法占用集体耕地建设的制砖场。
吴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马桥村集体耕地753平方米建设制砖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属于非法占地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吴某未主动履行上述义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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