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1日保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艳杰为保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姚建为保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张驰捷的保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罗必生的保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革平的保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锴的保康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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