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康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1-08-30 17:14:49

一、中国共产党保康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定于2021年10月下旬在县城召开。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改革攻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部署今后五年加强全县党的建设、加快推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动员和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提出的各项任务,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顺利实现“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全国森林康养基地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中共保康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的报告;

2.审查中共保康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保康县第十五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保康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中共保康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300名。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县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县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者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五、全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团结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保康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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