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保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11-10 21:43:27

保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永海所作的《保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的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担当实干,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幸福保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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