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住建局针对上级交办、友邻单位抄告和本级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已经投入使用的特殊建设工程依法开展执法活动。
该局向建设单位下达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建立工程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向主管单位发布消防隐患风险提醒函,督促建设单位完善消防审验手续,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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