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保康县52名人民陪审员在县人民法院宣誓就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永红参加活动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的任命文件,与会领导向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在雄壮的国歌声中,52名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进行了庄严的就职宣誓。两名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作表态发言。
张永红向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他说,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代表,依法享有与法官相同的权力。希望大家发挥好陪审作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张永红要求,人民陪审员要当好“审判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大胆负责地发表自己的看法意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领域的特长和优势,与办案法官的法律专业特长形成互补,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要当好“调解员”。积极参与庭前调解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消除纷争,提高司法调解成功率。要当好“咨询员”。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看法。要当好“监督员”。监督法官依法依规办理案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促进司法廉洁、公正、高效,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当好“宣传员”。积极做好法治宣传普及工作,向当事人、向周围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
张永红强调,人民陪审员要讲政治、讲法治、讲责任,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清正廉洁,忠于职守,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树立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用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司法公正、建设法治保康作出积极贡献。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敬超主持会议。
会后,县人民法院就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等内容为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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