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报经县委同意,保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起,对6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按照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顺序排列)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评议时间
2022年8月-10月
三、评议内容
主要评议2020年以来的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二)履行部门职责和行政效能情况;
(三)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
(四)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五)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六)其他事项。
为保证专项工作评议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广泛深入了解各方面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6个部门专项工作进行监督,积极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次专项工作评议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5日。
监督电话:0710--5817628
来信地址:保康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xrdzxgzpy2022@163.com
特此公告
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