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日前,县人民政府出台《工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减免政策》,对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工业项目,全部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2016年2月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发文,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
据悉,该政策的执行,将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建设和运行成本,激发经济活力,促进我县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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