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康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保康县远程查勘实施方案》《远程查勘管理办法》《远程查勘事项清单》《远程查勘标准》等运行管理机制,这是保康对近两年来探索推行的“远程查勘”做法的固化和规范。
据了解,现场查勘是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前置环节,更是做出审批决定的关键依据。以往,“现场查勘”最不可或缺的因素就是查勘工作人员需前往项目现场进行核实、确认,常常存在时间冲突、预约不成功等问题,易导致办事企业、群众“多次跑”等影响审批效率的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群众节省时间和成本,保康县行政审批局于2021年开始探索推行“远程查勘”,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已经形成了具有保康特色的“云查勘”模式,此次印发一系列“远程查勘”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远程查勘的原则、定义及实施范围,统一了远程查勘标准、流程、方式方法及具体要求,实现了查勘流程、文书、记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形成了“申请-受理-预约-视频核查-反馈-发证”的闭环管理机制。
同时,《远程查勘管理办法》对需要多部门联合开展远程查勘进行了明确规定,避免了部门“踢皮球”、企业群众多头难的情况,且该办法对远程查勘全过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存储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申请人信息的安全。
自远程查勘系列运行机制出台以来,县远程查勘中心共开展远程查勘13次,远程指导整改6次,出具查勘报告8份,有效提升了查勘工作便利化、行政审批高效化水平,为助力“放管服”改革速度再提升、服务再优化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