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领会新修订政策文件精神,7月22日,保康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自然资源部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配置政策线上培训。
培训会上,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负责人就新修订《划拨用地目录》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行了解读,分别围绕修订背景、流程、内容以及贯彻实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据悉,此次《目录》修订保持总体框架不变,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所列举的四大类型,对一些具体用地类型和方式进行调整、删减、细化,修订后分为20类、106种具体情形。新修订的《目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划拨用地的范围、审查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优化,有利于更好支持民生工程和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和规范土地管理秩序。
修订后的合同示范文本保持总体结构不变,使用说明共17条,正文共9章、43条,附件共3个。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效衔接上位法的规定要求。二是注重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进一步区分所有者职责和监管者职责。要依法用好合同示范文本,做到坚持合法合规、坚持公开公正、坚持因地制宜。
通过此次培训,让中心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目录》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了全面的了解,掌握了土地管理的最新政策动向,为今后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好的政策理论支撑,对规范保康土地管理秩序,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新修订的《划拨用地目录》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均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