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再回访 用心用情“护夕阳”
2023-06-01 16:14:40    作者:杜怡萱

“感谢检察官,现在我的四个儿女轮流照顾我,孙子们平时也经常来看望,日子有盼头了!”时隔近一年,再次见到检察官,90多岁的张某激动地表达感谢。

去年4月,保康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支持起诉案。当事人张某因儿子无力赡养父亲,和其他三名子女商议赡养方式无果,致使其无人赡养,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该院受理案件后,向其四名子女普及民法典相关知识,协同村委会、司法所组织调解,未达成一致,遂决定运用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张某维权。

承办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当地赡养纠纷等民事矛盾较为突出,遂与法庭沟通,利用巡回法庭的方式在大屋场村委会开庭。在30多名村民的旁听下,经过近两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即以3个月为周期,四名子女轮流赡养。庭审后,承办检察官以案说法,对现场30多名村民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内容,并就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一年过去了,被赡养老人现今生活怎么样?赡养人是否切实履行了义务?带着这些问题,近日,承办检察官对张某进行了回访。

在回访过程中了解到,张某四名子女均按照协议轮流赡养,但张某小儿子因身患重病,身体状况较差,无经济来源,自顾不暇。承办检察官了解该情况后再次来到大屋厂村委会,就赡养老人、子女抚养等问题跟进落实,以保障张某老有所依,困有所助。

考虑到耄耋老人面临的生活困境,按照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关于“全面救助”和“及时救助”的原则,承办检察官立即将此案线索移送至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为张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最大限度地帮助案件当事人缓解经济压力,缓解张某小儿子无法按协议履行赡养义务的难题。目前该案已开展初步受理工作。

据悉,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中,保康县检察院办理对残疾人支持起诉案件3件,开展送法进乡镇、进企业、进农村3次,共发放宣传册300余份,解决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20余次,进一步扩大了民法典宣传教育作用。在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引导群众知法明理,扩大民法典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让老人老有所养,有“典”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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