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检察听证 提升办案质效
2023-06-13 18:12:26    作者:冯瑞雪 王博冉    来源:保康融媒网

“妻子不适,丈夫醉驾送医,是否属紧急就医?是否属紧急避险?”近日,在保康县检察院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其中一件案件引起与会人员争议。

2022年10月7日,张某某(化名)夫妻与亲友在餐馆聚餐,期间夫妻二人均饮用了白酒,妻子王某感觉肠胃不适,聚餐结束后张某某驾驶车辆往住所地附近的卫生院方向行驶,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张某某的行为是否属于紧急就医的紧急避险情形。对此,听证员们各自发表了专业的听证意见。

医护人员赵署红表示:“从医学层面来说,张某某妻子的病情没有达到需要紧急救助的程度,他的妻子在吃饭时也进行了少量饮酒,感到身体不适后没有及时就医,而是聚餐结束后再行就医,且张某某被查获后,妻子自行来到卫生院就医,医生仅对其出具了诊断证明,并没有其他紧急医治行为,她的症状应当是慢性肠胃炎急性发作,因此只能认定张某某的妻子有就医行为,不属于紧急就医的范畴。”

作为一名具有医学专业领域工作经验的听证员,赵署红感说,在检察听证过中能够发挥自身特长,为检察机关提供专业意见,感到非常荣幸,“在履职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每一场检察听证都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我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履行听证员的工作职责,为检察工作提供支持。” 

“醉驾行为在何种情况下才能成立紧急避险,需要结合紧急避险的正当性依据与成立条件进行具体探讨,醉驾行为所能构成的紧急避险一般表现形式包括醉驾送严重病患就医等。而本案中张某某的妻子虽然在案发后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但根据张某某驾驶路线来看,其并未选择餐馆附近的医院就医,而是选择离家近的医院,张某某妻子在丈夫被查获后自行就医,就本案的就医行为来说并不是一个紧迫的、必须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紧急避险。”听证员付安楠说。

付安楠回顾一年以来的履职情况说:“通过参与检察听证工作,我真切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创新听证方式、拓展听证内容、规范听证流程方面作出的突出成效,从程序到法律适用问题均被纳入听证范围,真正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的听证目的。”

听证员游义东表示,作为襄阳市人民监督员,也作为听证员参加检察听证,让他充分认识到检察听证制度是深化诉源治理的能动履职,是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革新,“履职期间,我一共参与了保康县检察院组织的16起案件听证程序,保康县检察院所有入额院领导均主持过听证程序,切实发挥了院领导带头办案、率先垂范的‘头雁’效应。由于多次亲历检察听证会,我认为做好释法说理、普法宣传的同时,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及监督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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